恶意透支频发 银行防范有招见习记者 陈锦 实习生 周威
时下,进入大商场,消费者如果发现喜欢的商品,就可通过银行卡的透支功能,实现先购物、后付费,从而避免了携带大额现金的不安全或者囊中羞涩的尴尬。但信用卡消费的弊病也显而易见,即有少数持卡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进行恶意透支。 温岭的潘某用信用卡到超市购买补品、手机充值卡等,累计向台州某银行透支10144.18元,而该信用卡额度只有1万元。为此,银行多次催款,但潘某不但不还,最后连人也失了踪。 经银行报案,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了潘某,并追回了透支的款项及利息。同时,潘某也因犯信用卡诈骗罪,被法院判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 “目前恶意透支主要有两种情况,一是持卡者一开始就有欺诈的打算,在填写申请表时就用了不真实的资料;二是持卡者的信用情况发生变化。”据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的李俊介绍,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。 针对不同的恶意透支,银行也有相应的防范措施。“其一,银行在收取和审核申请表时,会特别留意由同一单位送出的或信息相似的表格,以避免一些黑中介的恶意欺诈;其二,按广发银行的做法,信用审核已由总行组织专人办理,对申请人的电话、单位等信息进行审核,从而剔出其中的虚假申请;其三,银行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做好的卡,对方须凭本人身份证收取。如果申请人采用虚假信息,那么即使通过了前期审核,最终他也无法收到信用卡。”李俊说。 而后一种恶意透支情况,由于具有不可预测性,广发银行内部有一套具体的催收流程,按照超过的天数,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,包括短信、律师函等,也可以交由专门的催收公司进行催收。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有星说:“对于防范恶意透支问题,从银行的角度来讲,最主要的就是发卡时要谨慎。银行把信用卡发出去,实际上就是一种授信的过程,银行要把好信用卡发卡关口,内容之一就是要控制好授信额度。同时,银行一旦发现有透支现象,就要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及时催收,这也是防止恶意透支的有效途径。” |